商务部:欧盟进口猪肉及副产品存在倾销,影响国内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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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XM外汇官网APP的商务消息,9月5日,部欧商务部对原产于欧盟的盟进进口相关猪肉及猪副产品的反倾销调查发布了初步裁定。调查结果显示,口猪这些进口产品存在倾销行为,肉及并且对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副产且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品存依据《反倾销条例》的倾销相关规定,商务部决定自2025年9月10日起,影响通过保证金的国内形式施行临时反倾销措施。相关进口经营者需按照初裁中确定的产业保证金比率,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缴纳相应的商务保证金。

原文如下:

商务部公告2025年第46号 公布对原产于欧盟的部欧进口相关猪肉及副产品反倾销调查的初步裁定

【发布单位】贸易救济局

【发布文号】商务部公告2025年第46号

【发文日期】2025年09月05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商务部于2024年6月17日发布公告,盟进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口猪进口相关猪肉及副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调查内容涵盖了被调查产品的倾销状况、倾销幅度、对国内产业的影响及其因果关系。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初步裁定

调查机关初步认定,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猪肉及猪副产品存在倾销,并对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且两者之间存在因果联系。

二、征收保证金

依据《反倾销条例》,调查机关决定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从2025年9月10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被调查产品时,需按初裁决定里确认的各公司保证金比率向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

被调查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调查范围: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猪肉及副产品。

产品名称:相关猪肉及猪副产品。

英文名称:Certain pork and pig by-products。

产品描述:包括鲜、冷、冻猪肉及其食用杂碎,以及未炼制或采用其他方式提取的肥猪肉、猪脂肪和猪的部分器官(如肠、膀胱及胃)。

主要用途:供人食用。

相关产品的税则归类:02031110,02031190,02031200,02031900,02032110,02032190,02032200,02032900,02063000,02064100,02064900,02091000,05040011,05040014,05040029,05040090。非猪产品不在此次调查范围内。

各欧盟公司需缴纳的保证金比率已经在公告附件中列示。

三、征收保证金的方式

自2025年9月10日起,相关进口经营者需依据初裁决定中确认的保证金比率,向海关缴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将依据海关确定的进口货物计税价格来计算,公式为:保证金金额 = (海关确定的计税价格 × 保证金征收比率) × (1 + 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

四、评论

各利益相关方可在公告发布后10天内,对调查机关提交书面意见。

本文编选自商务部,XM外汇官网编辑:陈雯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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